**区塘坊新**场平及基础设施三区工程(****)
招标答疑通知(一)
各潜在投标人:
问题1:我公司是一外地入渝施工企业,《******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施工企业在渝管理团队不得少于6人,其中在渝负责人1人、在渝技术负责人(职称证)1人、在渝安全负责人1人、在渝质量负责人1人、在渝专职安全员1人、在渝经营人员1人,以上人员不低于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养老保险证明,未发布以上人员将限制其在渝承揽工程业务,未经入渝信息报送的市外建设工程企业不得在渝参加招投标及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本通知自引发之日起施行”和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以及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提出以下质疑:1、怎么体现市外企业都具有以上人员资格和公平2、未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发布相关人员,是否投标文件予以废标3、根据专职人员规定不能再兼任其他职位,《******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规定那不低于6人是否兼任本次招标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管理及技术人员怎么体现企业都配备相应人员4、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指哪些业主如未明示,我司只默认本次招标项目只须提供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如我司有幸中标,招标人将无权要求我司对于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配置作出要求。
答:(1)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已明确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市外投标企业应按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外建设工程企业入渝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自行办理入渝信息报送,评标时不对此进行考核,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废标条款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中“附件A: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否决投标情况一览表”。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根据《**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施工从业人员配备标准》的规定,主要管理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测量员、材料员、机械员、试验员、预算员、劳务员、资料员等。
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问题2:我们公司在建塘坊三区项目,****集团占用该项目的建设门中地长达一年多,到现在还没解决,而****集团占用该项目的建设用地同样的问题,业主单位能否及时解决!
答:本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可以进场施工。
特此通知!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