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保持站: 你单位报来《钦****水库灌区水**论证》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现提出取水许可批复意见如下: 一、钦****水库灌区位于**市**区康熙岭镇傍钦村,取水口位于**市**区康熙****水库。开展项目的****水库灌区的农业用水,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同****水库取水,取水用途为农业用水,日最大取水量2207m3/d,年最大取水量66.67万m3。取水口位于**市**区康熙****水库,地理坐标为东经108°33′58″,北纬21°57′54″。 三、根据《报告表》,****水库****水库,在保证率为85%的特枯年份,区域补给**量大于项目及其他用水户的最大日取水量,满足项目取水的需要,取水水量可靠。取水口现状水质监测指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标准,现状水质满足项目取水的水质要求。 四、项目区退水分散排入溪流后汇入河流,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对退水河段的污染,对区域水功能区、水域纳污能力、水生态环境以及第三者影响不大。 五、因特殊原因水**不能满足本地区正常供水或项目取用水对水功能区水域使用功能、生态与环境造成严重影响时,要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取水的限制。 六、你单位应落实《钦****水库灌区水**论证》中提出的各项水**节约保护措施,并根据节水标准设计,建设节水及量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步投运,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做好项目取水和节水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取水工程建设时,请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装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取水计量设施。取水工程竣工并试运行30日后,请将取水工程或设施的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取水计量设施的计量认证情况、试运行期间的取水监测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我局,经验收合格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 八、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取水申请批准文件自行失效。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2022年5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