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城街道高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社区江左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公示 | |||||
桂城街道高质量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第****社区江左片区)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的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经组织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该项目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除外)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08月01日12时至2022年08月04日12时。 |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证书编号 | 工期(交货期)/工期(交货期承诺) | 质量/承诺 |
第一候选人 | 主:****;成:********公司; | ****0468.58 (1)设计阶段总费用投标折率为:98.15%,设计阶段总费用投标报价为:154906.56元(设计阶段总费用投标报价=设计阶段总费用招标控制价×设计阶段总费用投标折率); (2)**工程费投标折率为:98.05%,**工程费投标报价为:****5562.02元(**工程费=**工程费招标控制价×**工程费投标折率)。 | 谢竹刚/粤142********16523 | 设计周期要求:(1)设计总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2)后续服务工作:自工程施工开始至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施工周期要求:签订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合同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工交付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执行 | (1)工程设计质量要求: 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设计准则和相关规范,满足招标人的相关功能需求,并通过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或专业审图机构的审查。(2)工程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相关工程建设标准及相关规范,须达到验收质量合格或以上等级标准。/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执行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根据《****建设局 佛****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招投标投诉处理及标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佛建〔2019〕115号)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投诉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侵害之日起十日内提交书面投诉,质疑、投诉应一次性针对所有中标候选人提出。 提起投诉的,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及《**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佛发改招〔2013〕14号)的规定提交材料。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
**** 联系人: 原先生 电 话: 0757-****0660 传 真: / 地 址: **市**区桂城 邮 编: 528200
投诉接收部门 投诉接收部门:********管理局(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 / 电 话: 电话:0757-****1273,0757-****4017 传 真: / 地 址: 地址:**市**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2栋419室 邮 编: 邮编:528200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电话: 地址: 邮编: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陈冠楠、余春龙 电 话:0757-****1691、****9790 传 真:0757-****8680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邮 编:5282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