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环发[(略)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项目需要公开的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略)
项目名称:(略)
工程概要:本项目(略)路线起点位于苍南县沿浦镇,总体走向是自东向西,途径苍南县马站镇、岱岭畲族乡、矾山镇、南宋镇、灵溪镇、桥墩镇,泰顺县彭溪镇、雅阳镇、泗溪镇、柳峰乡、东溪乡、三魁镇,终于泰顺县罗阳镇东南侧,设置泰顺枢纽与文泰高速相接,路线全长99.76km。全线设桥梁37832.46m/82座(含互通区主线桥)、隧道4679.65米/18座(不含连接线)、本项目设枢纽互通3处(岱岭、桥墩、泰顺)、一般互通8处,互通收费站8处(马站西、矾山、桥墩、玉苍山、彭溪、泗溪、三魁、大安),主线收费站1处,服务区1处、停车区1处,养护工区2处,洞口隧道救援站2处,隧道救援站1处,隧道消防站1处,隧道管理站4处,管理分中心1处,交警用房1处,路政用房1处。
项目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速度100km/h。本项目不设永久弃土场,弃土通过外运综合利用。
本工程穿越生态保护红线长度约10.11公里;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处,不涉及一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省级风景名胜区(氡泉-九峰风景名胜区)一处;项目用地已取得自然资源部用地预审(自然资办函[2022]1164号)和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选址意见书(用字第(略)号)。
项目总投资:(略)
建设工期:(略)
项目性质:(略)
二、环境影(略)
本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保护目标情况见表1。
表1 项目周边环(略)
保护项目 | 位置关系 | 保护名单 |
地表水环境 | 跨越 | 四亩溪、矾山溪、西溪、峰尖溪、莒溪支流、清水溪、顶峰大溪、沿浦大河、南宋垟溪、观美溪、新路溪、桂兰溪、大溪、富山水库(略) |
声环境 | 工程沿线200米内 | 三星村、三澳村、三丰村、澄海村、外垟村、岭尾村、东浦村、沿浦村、霞峰村、后岘村、桥头村、大厝基村、甘岐村、坷岭脚村、埔坪村、溪光村、大埔山村、蕉坑底村、双溪村、岭脚村、桥东村、桥溪村、黄坛村、后隆村、官南村、发凤村、小沿村、碇步头村、高山村、溪东村、秀垟村、企石村、桥头村、前坪村、上武垟村、庵前村、下武垟村、薛外村、戬州村、东垟底村、大垟村、南源村、贝谷村、大溪源村、江渡村、鹤联村、沐峰村、上仁村、彭溪村、联山村 |
三、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及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影响
工程建设对评价区内植物生产力、生物量的影响主要来自路基工程、隧道(略),根据(略),工程沿线主要植被类型为杉木、竹林和果林等,工程建设对评价区植物生物量影响较小。
在落实生态环境防治措施的基础上,项目建设(略)的影响较小,且可以通(略)。同时,注意加(略),修复生态环境。
(2)水环境影响
施工部分临时工程设施距水体较近。为减少施工物料、施工机械冲洗废水、隧道施工废水等污染水体,工程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以及废水收集处理,施工废水收集后在场地内设置沉淀处理后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略)用于生产或场地洒水、绿化灌溉,不直接或间接排入沿线水体;营运期沿线附属设施生活污水均经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线内绿化、地面清洗,不外排环境。建设单位在做好生活污水的收集、处理和回用林灌、绿化工作基础上,基本不会对周围水体产生影响。
(3)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道路建设时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以及隧道及部分路基爆破,敏感点的声环境会受到施工噪声的影响,噪声水平有不同程度的增加,须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和采取隔声等措施,以减少施工噪声的影响。项目运营期采取限速禁鸣、低噪路面降噪(略)
(4)环境空气影响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要求:“5.3.3.3对于等级公(略),分别按项目沿线主要集中排放源(如服务区、车站大气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计算其评价等级”,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随施工结束后消失;营运期服务区加油站另行评价,主要为公路运营期的废气主要为过往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 NOx、CO 等,影响区域局限(略)。随着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提高,单车尾气的排放量将会不断降低,运输车种(略),高能耗、高排污的车种比例逐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将大大降低,公路对沿(略)。隧道口废气不会对敏感点造成较大影响。沿线服(略)。
(5)固废处置影响
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拆迁建筑材料全部社会化利用,淤泥和表土运至周边开发建设项目用于绿化覆土,其余弃方根据水保方案清运综合利用。弃渣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较大影响。
营运期附属管理设施生活垃圾将及时收集,并纳入地方环卫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以减少对(略)。
(6)环境风险
项目在制定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对于跨越水体以上桥梁必须提高桥梁防撞等级,设置警示牌措施,并加强相应的安全管理等措施的情况下,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略)建设对于深化“山海协作”,促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浙江“十四五”发展开好局,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提升浙南闽北区域东西向沟通辐射能力,促进沿线经济社会发展,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服务核电项目建设,助力沿线旅游资源开发与我省“大花园”建设,以及加强国防交通运输保障等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略)建设符合《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浙江省公路发展“十四五”规划》《温州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2018-2030 年)》《温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项目在建设、营运过程将对沿线区域产生一定不利环境影响,经分析和评价,在采取各项有效的保护措施后,能够符合“三线一单”要求,建设单位需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有关措施和建议,则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而言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略)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及范围:(略)
征询主要事项:(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
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为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七、公众意(略)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略)。
八、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略)
建设单位:(略)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669号尚品国际大厦8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略)
(3)审批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公示单位:(略)
2022 年8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