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州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对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州农业农村局关于**县黄河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案的批复、阿州农函【2020】338号、阿州农函【2022】1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地方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州农业农村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阿州农函【2020】338号、阿州农函【2022】1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略)。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县唐克镇、辖曼镇、麦溪乡等 13 个乡镇。
(略) 万元。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程、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秸秆农膜利用工程和面源污染 监测及配套工程。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中央专项资金部分建设内容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服务及项目施工后续服务等工作。
2.5 勘察设计周期: (略)
2.6 标段划分: (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勘察单位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还应提供入川备案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设计和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略)
□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合同设计费金额不少于100万元的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设计项目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牵头人须是具有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和污染修复工程) 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2)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 2 家;(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略):□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网址:http://(略)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州))(网址: http://(略)gov.cn )—“交易系统”—“ 登录 ”-“工程建设”,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略),下同)为 2022 年 8 月 25 日 10时 00 分,投标人应(略)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和《全国公共**交易平台(**省﹒**州)》(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地 址: (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 址: **市**区东升街道龙桥路6号132栋5楼502号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略)
电 话: (略)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略)。
(2)招标人对投标(略),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