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卫健函(2022)83号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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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卫健函〔2022〕83号
对政协西双版纳州十三届一次
会议第117号提案的答复
刘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完善西双版纳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第117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生优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落实国家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基本妇幼健康服务等项目,不断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2022年健康西双版纳妇幼健康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卫健发﹝2022﹞4号)、《****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西****医院监测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西卫健发﹝2022﹞7号)等文件,不断推进妇幼健康工作,提高妇女儿童健康安全保障。围绕0-6岁儿童健康管理和孕产妇健康管理两项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落实“一法两纲”的职责要求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标准,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降低出生缺陷、强化儿童保健、提高生命质量为目标,发挥医院、妇幼、社区三级服务网络,履行妇幼卫生保健、儿童保健、健康教育等职责,有效推进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不断增强。
二、推进普惠性托育机构建设
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人口规划、城镇化建设规划相衔接,“十四五”期间,根据国家《“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发改社会〔2021〕895号)精神,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一是**或利用现有机构设施、空置场地等改扩建,建设一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承担指导功能的示范性、****中心项目建设。二是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服务机构,支持公办机构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探索发展家庭育儿共享平台、家庭托育点等托育服务新模式业态。目前我州仅储备了一个普惠托育项目:三只小熊托幼****中心****中心项目。下一步,我州有关部门将加强同省级部门的沟通衔接汇报,按照国家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方向、支持内容和选项标准,以及国家关于债券项目的有关要求,积极协调州直相关部门和三县(市),认真做好托幼服务体系项目中央预算****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谋划、包装、储备和申报工作,协调完善项目申报各项前期条件,尽可能的争取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加强优质教育**供给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学校全面推行课后托管服务,托管服务时间与父母下班时间衔接,****学校教育负担。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州于2021年9月1日起在在**所****学校开展了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为教学周内的“5+2”即每周开展5天课后服务,每次不少于2小时,课后服务时间已经与学生父母下班时间相衔接,初步实现了托管的目标,****学校校舍编制等因素限制,城****学校还不能做到午托和供餐的要求,****小学****小学目前已经实现校内供餐,但供餐的标准营养指标,还需要进一步提升后勤保障能力。
学前教育很重要、很关键,承载了家长的期望、社会的热望和民族的厚望,州教体局将在做到满足3-6岁儿童入园的前提下,考虑整合利用现有**,预计于2024年内在现有的公办园,选择1-2所幼儿园为试点园,通过减少小班入学班额,增设开办2-3岁的幼托班(或小小班)。同时,****体育局将**相关部门共同出台工作机制和出台优惠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开办托幼机构,****幼儿园里及早规划、建设配套托儿园所并增设托幼班,满足不同层次人群的育儿服务需求。
四、加大和完善税收、住房生育支持政策力度
认真贯彻执行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由于**省还未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故待省级出台后尽快完善西双版纳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关政策,在对多个未成年子女家庭在租房、购房方面给予帮助和倾斜。研究制定差异化租赁优惠政策,根据未成年子女数量,配租公租房时,在户型选择等方面给予照顾。
五、落实生育休假与生育保险制度
根据《**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登记结婚的,在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5天;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按照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休假外,女方**生育假60天,男方给予护理假30天。我州严格按照该条例的规定执行,干部职工在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均不变。
认真落实生育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参保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水平,根据《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云医保办〔2021〕49号)文件要求,自2021年5月31日起,参保职工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有津贴等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并同步落实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医疗保障待遇,将符合政策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支付范围。做好新生儿参保工作,新生儿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且父母双方都已在本州参加居民医保或者职工医保,新生儿出生当年可以免缴保费;新生儿参保不受居民医保规定缴费期限制;参保登记后,自出生之日起,当年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均可纳入医保报销。将州内住院生育医疗费用纳入“一站式”结算,生育津贴、产前检查费及其他手工报销费用办理时限从法定的20个工作日缩减到8个工作日,为三孩生育保险待遇政策落地提供有力保障。
六、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加大对用人单位、企业女职工生育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力度,落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好妇女权益,根据《关于转发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云人社函〔2021〕134号)文件要求,西双版纳州各级人力**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工会等部门成立了专项执法行动协调指挥机构,制定专项执法行动实施方案,抽调精干执法力量,在**范围内联合开展女职工产假等权益保障专项执法行动。专项行动共检查59家单位,涉及女职工人数523人,行动期间已督促用人单位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措施及相关制度。
下一步将加强对用人单位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升用人单位对保护女职工权益的法律意识和水平,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督促各企业在劳动用工方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现侵害女职工权益事件发生。
七、加强托育机构人才培训
近年来,我州积极开展育婴员、家政服务员、保育员、养老护理员等就业技能培训,并对符合条件人员落实补贴政策。2022年3月8日,《****政府关于印发“技能西双版纳”行动方案的通知》(西政发〔2022〕7号),明确实施“康养云师傅计划”,全面推行康养服务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依托有关企业、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养老护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健康照护师等培训。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实施“技能西双版纳”行动方案,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康养服务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失能失智人员照护、老年人照护、婴幼儿照护、儿童照护等方面的岗位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职业技能水平,按规定落实好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切实解决康养服务人员不足的矛盾。
感谢您对我州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
附件:****政协提案办理情况意见反馈表
****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7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云霞 069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