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南四湖滨湖区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金乡县)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2-08-02
项目名称 | ****四湖**区农村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县)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13个镇街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明 |
联系人 | 王玉庆 | 联系电话 | 136****9793 |
项目投资(万元) | 78150.64 | 环保投资(万元) | 38.1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3-12-3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县域内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 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县域内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长效机制建设:疏通农村沟渠,建设拦蓄工程,打造村落水系小循环。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环保措施: 对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尽可能进行再利用,无法利 用的固体废物外运至指****填埋场或就近用于农田田 埂等建设,不得随意堆弃。建设过程产生的弃土,就近用于其他工程 的夯填用土和植物种植用土,尽量做到就地消化。 | |||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次序、工期与施工时间,施工时间应避开对周 边村庄有较大影响的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 的使用时间。生活区附近尽量减少夜间施工。 | |||
有环保措施: 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工程区周边的植被要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 护,尽量不占用植被区,对受影响的植被,应及时进行恢复;对工程 区内的原有植被进行保护或移植。 | |||
承诺:**** 李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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