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租公告
化国资经营招租【2022】 第45号
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及《**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现决定向社会进行公开招租。
一、公开招租资产
出租资产单位名称:****
座落位置:****二楼12-14号
使用面积:164平方
租赁期限:2022年8月31日至2027年8月30日
二、公告期限: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1日止;
三、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8:30至2022年8月11日17:00止;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管理中心资产运******局大楼七楼)联系电话:****007 ****008
五、现场竞租时间、地点
竞租时间:2022年8月12日上午10时
竞租地点:**市**上****商场二楼
六、招租方式及底价:采取现场密封竞价,最高报价者竞得的方式; 原租户享有优先权,商铺底价:16580元/月,竞租设置保留价。
七、意向承租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不良记录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加竞租。
2、意向承租人报名时需交纳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50000元(户名称:**市国有****公司;账号:445********004943;开户银行:农行**民主支行)。
3、意向承租人报名时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竞租保证金交款凭证及复印件、****银行的账户复印件。注:每个标的物,竞租人只可报一条标。(报名及参加招租会,请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卡。)
八、其他事项须知
1、竞租未成者其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十五个工作日内退回,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在《**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生效后(不计利息)转为押金。
2、竞得人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立即取消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租竞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3、竞得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逾期不签订《**市经营性国有资产租赁合同》的,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竞租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4、该商铺未经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商铺租期为五年,租金每年按十二个月计算,第二年的租金在上一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以此类推。租金按季度缴交,在每个季度的前5天缴清该季度的足额租金。
5、****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步发布,详情请咨询****,联系电话:﹕****988。
****
**市国有****公司
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