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总医院病理科临床检验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病理科临床检验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包1)
****病理科临床检验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1)
二、项目名称:****病理科临床检验设备一批货物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 | 江****工业园工业大道科技创新孵化园办公楼328室 | ****5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包1
****:
货物类
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元) |
1-1 | A032017 临床检验设备 | 临床检验设备 | 徕卡、艾普迪等详细见标书 | HistoCore PEARL等详细见标书 | 1 | 批 | ****500 | ****500.0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万志明2 (包1) |
评审专家: | 池毓棣,邓俊向,黄建春,**忠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收费标准以合同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成交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成交金额超过100万的:其中100万按成交金额的1.5%计取;100万-500万部分金额按1.1%计取;代理费缴后不退。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 开户行:**银行**列东支行 账号:181********001490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 包1 :27743.5元
收取对象: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中街218幢
联系方式:0598-****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地 址:**市**区红岩新村17幢5层
联系方式:189****6400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马永煊
电 话:189****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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