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 |
建设地点 | **市虎门镇、**湾新区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 **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三期工程是《**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3~2019年)》、《**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规划调整(2022-2027年)》中的项目之一,位于虎门镇和**湾新区。项目起于已建2号线一、****车站,沿莞太路-连升路-规划绿带-**湾大道敷设,终点为交椅湾站。线路全长约17.13km,****车站站后采用高架敷设方式外,其余为地下敷设(高架段长约0.202km,过渡段长约0.210km,地下段16.718km),共设车站9座,平均站间距1.95km,全部为地下站。在沿江高速****中路以北**湾****停车场一处。全线共设置1座主变电所。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工程评价范围内的环境敏感目标包括沿线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声、振动及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工程产生的噪声、振动影响为本次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工程的环境影响主要分为施工期和运营期。 施工期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工程施工对地面植被的破坏;建筑材料堆放和运输车辆进出工地产生的环境空气污染;施工机械作业噪声污染;建筑泥浆水等施工废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和振动干扰;施工弃土(渣)和建筑垃圾等。报告书提出了施工期应采取的措施: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场地面积;严格按照文明施工等相关要求组织施工;施工现场设置硬质围挡、定时洒水降尘;合理安排施工计划,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和时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达标后回用或外排至市政管网;施工渣土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指定场地处置等,采取措施后,施工期环境影响可控。 运营期可能存在的主要环境影响包括:列车运行产生振动对周边敏感建筑产生影响;高架段列车运行和地下段风亭、冷却塔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声环境产生影响;****停车场产生的污水和固体废物;地下车站风亭、出入口等建筑影响城市景观等。评价提出以下措施:采用声屏障、低噪声风机,合理布局,加长消声器、选用超低噪声冷却塔等降噪措施;对振动超标的敏感点采取相应的减振道床或扣件等减振措施;****停车场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妥善处置;****车站出入口等设置应与周边景观相协调。采取措施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可控。 |
公众参与情况 | 未收到公众意见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建设单位在环评批复后严格按照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落实,****环境局等相关单位监督检查。 |
公示时间 | 2022-08-08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5880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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