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县白塔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8日 09:00((略)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县白塔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略)
备注:
合同(略):标项 1,服务期限三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略):
1.满足《中华人民(略)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注:由于机构改革原因,导致资质证书到期的,原资质证书仍视为有效,如相关部门有最新政策,按最新政策执行)和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略)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00((略)时间)
地点(网址):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08月18日 09:00 ((略)时间)
地点(网址):在“政府(略)(供应商须准时在线参加,直至项目开标评标结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略)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略)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略)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
(1)政府采购金融服务,
鼓励供应商开展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供应商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单位不得拒收。(略)县政采贷银行名单、(略)县承担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业务机构名单详见本项目公告附件。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略)政府采购网”、“(略)县公共(略)交易网”网上发布。
(3)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
1)疫情(略),采购人应做好开标、开启响应文件现场的监督工作,供应商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启响应文件活动;评审中需要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期限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作出。采购人、供应商及代理机构涉及采购文件获取、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的磋商、供应商的最终报价、采购结果确认以及采购合同签订等事项,应通过线(略)。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做好评审场所的通风、消毒等工作,完善防护措施,制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确保评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
(4)特别提醒: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略)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操作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略)
2)为确保各供应商合法、有效、安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可登录(略)政府采购网,通过(略)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 专题学习网址(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并及时完成身份认证、CA申领等相关工作,避免影响正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解密通知,各供应商代表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略),自行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在线解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县自然(略)和规划局
地 址:(略)县解放街82号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县安洲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略)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三楼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略)
名 称:(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 址:(略)县环城南路500号
传 真:(略)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略)(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