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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大坡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公开征集投资人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大坡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公开征集投资人 二、项目编号:E(略) 三、招标内容及简要说明: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 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16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 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10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耕地提 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17 号)、《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 见(试行) 的通知(梧政办发〔****〕197 号) 、《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开展增减挂钩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政办发〔****〕105 号)和《藤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藤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政发〔****〕1 号)等文件精神。(略)(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投资人。确定的投资人在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大坡村辖区范围内开展耕地提质改造项目建设,并以总承包方式全额出资完成项目投资,总承包方式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根据已立项项目的可研等前期技术资料,统筹开展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和施工资料编制、竣工验收和新增耕地指标确认、后期管护项目全过程工作等。 2、招标人负责提供梧州市(略) 3、目标任务: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投资我集团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确认工作(以实际入库时间为准)。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3.****公顷,提质改造面积33.****公顷,提质改造前旱地等级10等29.****公顷,可调整果园3.****公顷。预计通过提质改造后新增水田32.****公顷(其中旱地改造为水田29.****公顷,可调整果园改造为水田3.58(略)),预计提质改造后耕地质量等别为7等,总用地亩数为496.617亩。 4、项目建设工期:360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批复,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60日历(略)备入库及指标确认)。 5、项目合作期限:在签订协议即日起至项目管护期结束(管护期为:5年)。 6、质量要求:符合《广西壮族(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略)资发﹝****﹞17 号),《土地整治工程 验收技术规程 DB 45/T ****-****》等规定,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形成占补指标。 四、资金来源: 1、以总承包形式由社会资本作为项目承建单位,承建单位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社会资本投资单位全额出资。 2、上述费用除按预算规定执行外,特别约定如下: (1)监管费用支出:实行投资实施主体与验收确认管理分离工作制度。项目工程监理单位、工程复核单位、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单位、工程结算审计单位、财务决算审计单位、新增耕地核定单位等由(略)或项目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按规定选定,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乡镇工作经费、县局监管经费:参照《藤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藤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政发〔202(略)号)及《(略)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政办发〔****〕105 号)执行;项目(略),投资方应提供有关支付凭据。 (3)其他费用支出:可研编制工作(略),一并列入该项目回购成本内,由中标人向有(略)。已经由产投集团完成支出的,则在支(略)。流转租金、地上物补偿款等费用由产投集团负责,必要情况下可委托中标人代付后,由产投集团(略)。 (4)本项目管护期依照《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后期管护工作长效机制的通知》(梧政办发〔(略))文件规定,期限自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取得竣工验收批文)起算5年整,期间中标人应切实维护好项目流转及实施范围内有关耕地与其附属设施,确保功能完好,并确保每年种植一季水生农作物(具体要求以管护协议为准)。项目实施期为一年,施工建设期为150日历天(以开工令日期起算),超过期限仍未取得项目竣工验收确认文的,超出期限之日起至取得竣工验收确认文之日期间的流转租金由中标人承担。 3、项目预算:(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⑴投资人必须依法经营,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土地整治类(含土地整理、土地整治服务、土地开发、复垦)项目或者农业投资业务; ⑵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土地规划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且专业范围具有工程测量; 2.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的责任。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投资单位)须具备能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投融资能力(资金实力)。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的资格条件包括:①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资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本项目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略),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名,联合体成员间应签定联合体协议,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并授权其中一(略),代表联合体各(略),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②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须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③联合体各成员的类似项目业绩和信誉按联合体累计计算。 ④联合体(略)定资质等级。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略)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年9月5日上午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梧州市公共(略)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略)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8楼开标厅(地址: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新梧州高中旁,具体开标厅厅号以当天电子屏显示为准),投标人可以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有效证明出席)。 九、网上查询地址: 《全国招(略)标公共服务平台》。 十、业务咨询: 1.招标人:(略) 地址: (略) 联系人:(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略) 3.监督部门:(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