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2-08-09】
1、招标条件
****路建设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内容与招标范围
****路建设工程,位于**市****路,工程西起**路**定外环,路线全长940米,占地约15782平方米,等级为城市支路,红线宽度20米,设计时速20km/h设计标准;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监理内容包括建设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建设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及维护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
2.2建设地点:****路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该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995.47056万元;
二标段:该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0万元。
2.5计划工期:
一标段:300日历天;
二标段:随工程施工时间,直至工程保修期满。
2.6质量要求: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一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一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监须为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并具有高级职称,其在监项目有 3 个及以上工程时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8月9日
4、招标日程安排
4.1 获取招标文件日期:2022年08月10日至 2022年08月16日,每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时,过时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潜在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市公共**交易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
(ggzyjy.****.cn)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过时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均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于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填写投标信息、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日期:2022年8月30日上午09:00 时,过时作废。
5.2开标日期:2022年8月30日上午09:00时
地点:****中心第三开标室。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不见面开标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关于不见面开标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一标段:(¥190000.00)壹拾玖万元整;二标段:(¥2000.00)贰仟元整。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愿选择投标保证金、保险保函、银行保函、电子保函等任一形式作为投标保证,本项目为电子开评标并且为不见面开标,以保函形式提供投标担保的可优先选择电子保函。均需符合《关于在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全面推进保证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建建管字(2021)8 号和《关于印发《**市公共**交易电子保函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临公管办[2021]5 号)的相关规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8、招标代理费的收取
本工****政府相关规定执行收取,约定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交纳。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建设路西段
联系人:吴主任、武主任
电话:0539-****323
代理机构:****
联系人:刘博
电话:147****9447
电子邮件:****@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