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08月09日 18:4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县固玛镇寄宿制第二、第三****小学中华文化共同体主题校园文化建设补助项目-法治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8月09日 18: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3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线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8月31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新**东经二**端) | ||
预算金额 | ¥553.19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景金鹏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5****012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新**文化东路7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56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金鹰国际城1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5****0123 |
项目概况
**县固玛镇寄宿制第二、第三****小学中华文化共同体主题校园文化建设补助项目-法治校园文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31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固玛镇寄宿制第二、第三****小学中华文化共同体主题校园文化建设补助项目-法治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898.75
最高限价(元):****898.7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县固玛镇寄宿制第二、第三****小学中华文化共同体主题校园文化建设补助项目-法治校园文化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98.75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广场、五四广场、****基地、国旗台、法治长廊,装饰装修路灯杆文化宣传、法治文化墙、楼宇间宣传橱窗、校史馆、模拟法庭、法律图书室、教学楼走廊、室内运动文化宣传、心灵港湾(心理疏导室)、设备购置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施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0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经年审核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在公司所缴纳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扫描件(社保缴纳个人明细)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公司不提供)
7.近三年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取消投标资格。
8.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9.缴纳投标保证金:55000.00元整(大写:伍万伍仟元整)。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新**东经二**端)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新**东经二**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7190进行咨询。
有意向参与**区域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cn/)或下载“**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CA服务热线0991-****290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等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新**文化东路76号
联系方式:090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金鹰国际城13楼
联系方式:155****01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景金鹏
电 话:155****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