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市供电所(电力线路巡线站)[变更公告] |
【信息时间:2022/08/10】 |
****徐市供电所(电力线路巡线站)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编号:****“****徐市供电所(电力线路巡线站)”招标文件内容补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地点现修改为:**区徐市镇北部,****开发区入园大道以南、纵六路以西、纵七路以东。 二、原招标文件中工程建设规模现修改为:建筑面积899平方米,层数:三层。****营业厅、信息化(通讯)机房、表库、工器具使用,****办公室、“三大员”办公室、班组办公室、档案室、资料室、接待室、开放式办公区,三层为值班(备班)室、****活动室)、食堂、员工书屋;檐口高度:10.5米;本工程投资额约406万元;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第28条现修改为:根据闽建筑〔2022〕3号《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管理的通知》四、依法查处串通投标行为(十)同一工程招标项目的不同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行业监督部门依法查处:1、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上传、解密。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等硬件信息均相同的(开标现场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除外),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2、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编制。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编制时的计算机硬件信息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使用同一台计算机或同一计价软件加密锁编制。不同投标人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算机硬件信息除外中存在一条及以上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如有)CPU序列号和数据储存设备序列号均相同,或者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招标工程量清单记录的计价软件加密锁序列号信息除外)有一条及以上相同的应当认定属于《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4、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串通投标认定情形的其他行为。(十一) 各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应当在开标环节,比对分析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并在开标记录表中如实记录分析结果。招标文件应当载明以下事项:1、投标人对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软硬件信息分析结果持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并与招标人共同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2、招标人根据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的分析结果,组织开展评标工作。招标人、投标人共同委托鉴定的,不中止评标工作。3、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不影响评标结果。 四、原招标文件第2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18.1/18.2.1增加:依据南建筑〔2022〕8号文《****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的规定:**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头培育企业在******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但发生招标文件规定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应按照要求支付。 五、原上传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有误,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投标人请自行下载。 六、原招标文件第7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第4节招标人对工程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中的参考品牌现修改为:
七、原招标文件中第8章 投标文件格式其他资料(商务文件)主要材料设备参考品牌明细表现修改为:
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变更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变更内容作为:****“****徐市供电所(电力线路巡线站)”《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 (http://ggzy.****.cn/jy/)上发布。投标人可自行到**区公共**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cn/jy/)自行下载及查阅。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2年8月1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