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组配分类: | 环评拟批项目公示 | 体裁分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生成日期: | 2022-08-11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2022年8月1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环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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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联系电话/传真:025-****7052(政务大厅窗口)/025-****0787(环评科) 通讯地址:**市**区**路58号天恒大厦613室环评科 联系人:****环境局环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洗衣机配件及电动工具生产厂区迁建项目 | **市**区汤山高新技术产业园谭寺路8号 | **** | ******公司 | 项目****工业园区潭寺路8号厂区内的现有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进行适应性改造,并配置相关生产设备,用于迁建洗衣机配件及电动工具生产厂区,主要产品为洗衣机配件及电动工具。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13700平方米,其中现有厂房面积10500平方米,宿舍面积1500平方米,办公楼面积1200平方米,配套附属用房500平方米。项目建成达产后,年产能控制在4000吨之内。 | (1)废气:本项目建成后,熔融工序产生的颗粒物、SO2、NOX,经过一级旋风式过滤器+二级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1排放;压铸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三级高效油雾除尘系统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P2、P3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循环冷却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同循环冷却水一同接****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标准,最终排入汤水河。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局,绿化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周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金属渣外售综合利用、金属边角料回用;危险废物滤渣、废除尘布袋、废机油、废油、废冷却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全厂固废零排放。 |
2 | 工业自动化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市江****工业园石羊路1号 | **法****公司 | **正****公司 | 项目租用标准厂房建筑面积7460.33平方米,拟对现有工业自动化设备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在原有生产工艺基础上新增打磨、抛丸、喷漆工序,技改完成后原有产能保持不变,年生产工业自动化设备生产线15套。 |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无用水环节,不新增职工,不新增废水产生和排放。废气:项目打磨粉尘经移动式粉尘净化器处理后排放,抛丸粉尘经抛丸机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漆、晾干废气经引风机负压抽风收集后引至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产生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表3标准要求,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要求。噪声:项目噪声经厂房隔声、设备减振以及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固废:项目产生的除尘粉尘、废钢丸收集后外卖处置,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漆渣、含漆抹布手套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及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
3 | 中船绿洲环境工程及产品产业项目 | ****开发区**大街与宝象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 ******公司 | ******公司 | ******公司拟投资15000万元,租赁建筑面积约4955平方米的现有厂房,从事中船绿洲环境工程及产品产业项目,预计形成年产船用产品:焚烧炉设备150台,生活污水处理设备200台、油水分离器100台;年产陆用产品:焚烧炉系统5套、土壤修复系统5套、水处理成套系统20套、垃圾槽收集系统20套的生产能力。 | (1)废气:本项目主要为焚烧炉试验工序产生的柴油燃烧废气,经废气管道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至大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以及型式试验用水。型式试验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处理厂集中处理,****处理厂处理后,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准Ⅳ类标准,其中SS达到《****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初步设计》中出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屯营河。 (3)噪声:本项目建成后,采取合理布局,绿化隔声、厂房隔声等措施后,厂周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废铅蓄电池定期更换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废包装物统一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统一清运。本项目产生的各项固废均可得到有效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