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宇凯包装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桥头镇桥头文明路470号1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桥头镇桥头文明路470号1号楼101室(项目厂址其在卫星影像图上的经纬度为:东经114°5'23.143",北纬23°1'23.185″),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900MA56THUD3F。 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1530m2,建筑面积1530m2;项目主要从事胶袋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胶袋72吨。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吹膜成型、切袋工序及印刷工序废气设置在密闭车间内,废气经收集后再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塑胶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经****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废活性炭、油墨罐、废抹布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次****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行的。 |
公示时间 | 2022-08-11 |
联系人 | ****环境局 |
联系电话 | ****1131、****5880 |
通讯地址 | **市**街道**二路**段九号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存在项目不符合《关于印发 的通知》(环发〔2014〕197号)和《关于印发 的通知》(东环〔2017〕69号)等文件的要求,项目概况描述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完善等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决定。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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