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庄村一事一议村域亮化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标段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庄村一事一议村域亮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资金: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高庄村一事一议村域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镇高庄村;
2.1.2建设规模:**标准太阳能路灯共280套。
2.1.3合同估算价:100.4336万元;
2.1.4工期要求: 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9月10日,竣工日期:2022年11月08日 (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
2.1.5 其他: /
2.2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高庄村一事一议村域亮化工程:**标准太阳能路灯共280套。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备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5月—2022年7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申请人正式****委员会评审:1.申请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申请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申请人划转****银行转账明细(含2022年5月—2022年7月)。
以上材料须提供相应原件核查。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3.3 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申请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申请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4 申请人不得有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第1.4.3项的规定。
3.6省外投标企业需提供《**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资格核验书**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原件(园林工程不适用)。
3.7本工程按照****建设厅公告(2018)第6号、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精神,企业投标所用的资质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动态核查结果须为合格,若企业资质核查为不合格,资格审查将不通过(园林工程不适用)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
5.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R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工程按标底价下浮10%作为最高上限价,超最高限价的按废标处理)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附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2年08月12日8 时30分至2022年08月18日17时00分;
6.2获取方式:直接在网站附件中下载资审文件正文,申请人于2022年08月12日至2022年08月18日每天上午8时30至下午17时****行政审批局221室(**镇**路36号,西张派出所北侧)报名(节假日除外)。报名时须提供:书面报名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如有)、申请人代表(法定代表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代表和建造师社保证明(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2年5月—2022年7月),以上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报名申请人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接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8月23日9时00分。
7.2逾期送达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人民政府http://ww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镇高庄村股份经济合招标代理机构:**众信工程投资项目管理咨作社 ****公司
地 址:**市**镇高庄村 地 址:**市杨舍镇华昌路5号5楼
邮 编:215600 邮 编:215600 联 系 人:冯建东 联 系 人:汤孟娟
电 话:138****9178 电 话:0512-****7839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