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船艇因维修工作需要,现以比选采购方式遴选船艇航次维修项目费用评估服务商,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服务商参与比选活动,有关要求如下:
一、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船舶维修项目费用评估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要求
1.本服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6万元人民币(含实施项目过程中产生的差旅、查勘、评估、鉴定等相关费用,本项目船舶分别停泊在**英屿、****、**东澳、****码头)。
2.****总队所属的执法船艇(中国海监8001、中国海监8002、中国渔政35001、中国渔政35009、中国海监8003、中国海监8006、中国海监8007、中国海监8008)罗列的航修项目费用进行评估。
3.投标人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日内出具评估报告。
4.船舶维修项目价格评估依据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三、评标办法
****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符合采购文件所有要求的,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人。报价相同者,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人。
四、投标报价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
5.具备履行本项目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至少提供1个以上,自2019年8月1日以来所完成的船舶维修评估服务同类业绩合同)。
6.投标报价书(附件3)。
7.保密承诺书(附件4)。
五、开标相关事项
1.材料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8月18日15:00。
2.开标时间:2022年8月18日15:00。
3.开标地点:****合实验区潭城镇东门庄95号********支队三楼会议室。
4.项目联系人:林先生,136****7046。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必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规定格式送达开标地点,逾期不受理。上述所有材料应按照本公告要求的范本填写,加盖公章后统一密封装订,封面标明投标人名称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且必须准确、详细、清晰可以辨认。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比选资格。
3.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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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