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人民政府关于官浔文化公园项目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关于官浔文化公园项目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批复
浦政地〔2022〕131号
******局:
《******局关于官浔文化公园项目办理建设用地供地的请示》(浦自然资〔2022〕184号)收悉。为加强公共文化公园建设,满足群众文化需求,经研究,同意将经闽政地〔2010〕441号文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面积14. 5118公顷以划拨方式提****人民政府,作为官浔文化公园项目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园与绿地(公园),其四至及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为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或抵押,具体用地手续由你局及相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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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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