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吉安县高梅线至江木山公墓公路新建通道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 引 号: | D21-1192-2022-1595 | 分 类: | 公告公示 | |||
责任部门: | 发文日期: | 2022-08-12 16:00:45 | ||||
标 题: | 关于******公墓公路**通道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有效性: | 有效 | 浏览: |
**发改审字〔2022〕256号
关于******公墓公路**通道涵工程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公墓公路**通道涵工程项目建议书的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改善道路交通条件,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公墓公路**通道涵工程(项目代码:****)
二、项目性质:**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地点:**县敦厚镇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计划****公墓**一条公路及通道涵,道路建设里程0.22公里,按四级公路设计标准建造,路基宽4.5米,路面宽度为3.5米,设计时速20公里/小时,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并在K0+098.918设置一道钢筋混凝土通道涵(1-5*3.5)。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筹资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60万元(****服务中心确定的规模为准),建设资金由县财政拨款解决。
七、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一年,自批复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有效期内未取得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或未开工建设,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文件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未开工建设也未延期申请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望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积极筹措项目建设资金,力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早发挥投资效益。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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