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 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4、****中心的相关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在转让过程中,愿意遵守法律法规 ****中心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如在确定最终受让方后 10个工作日内不与受让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不与受让 方办理交接过户手续的,以所设定的保证金****中心及受让方造成的损失; 6、我方认可并将按照《实物资产转让委托合同》签****中心支付交易服务费; 7、标的转让后,我方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资产交接及变更手续,如因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 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资产无法交接或变更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8、我方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本次房产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了承租人。(适用于转让房产 已出租的情况)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贵中心及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 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