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派出所暨执法办案中心、(略)
招标编号:E(略)
(略)的**路派出所暨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务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业务用房项目已经宿区发改批[2022 ] 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发布预公告,公开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或建议,请各潜在投标人在2022年08月18日18时00分前通过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或电子邮箱方式反馈意见。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市宿城区,**黄海路,西至邮件处理中心,南至市国(略),北至**路。
1.2 工程规模:
总建筑面积约13620㎡,地上建(略),地下建筑面积3889㎡,建筑层数地上7层,地下1层,以及相关配套设施,造价约8275万。
1.3 工 期:(略)
1.4 质量要求:(略)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按工程形象进度付款,正负零完成付合同价的10%,全部工程主体封顶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30%;(略)付至审定价款的 97%;余款待缺陷责任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路派出所暨执法办案中心、涉案财务管理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业务用房项目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略)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部分不采用远程评标。
4.(略)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略)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并同时具备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4.4本项目不(略)。
4.5企业具备安(略),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略)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略),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投(略):自2019年1月1日(以竣(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小于1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额不小于6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说明: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合同及竣(略),缺一不可,以原件扫描件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时间、合(略)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反馈意见方式
5.1监管部门邮箱:(略)
5.2招标人邮箱:(略)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略) | 地 址:**市宿城区**路府前小区44-14**德朔(**市万达会计事务所2楼)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略) |
邮 编:(略) | 邮 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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