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组配分类: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
发布机构: | ****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企业 / 意见 |
有效性: | 有效 | 关键词: | 无 |
名称: | 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信息:关于涡河航道整治青阜铁**改建工程涉河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 文号: | 亳水〔2022〕120号 |
发文日期: | 2022-08-15 | 发布日期: | 2022-08-15 |
安****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涡河航道整治青阜铁**改建工程建设方案的函》(项目统一代码:2109-340000-04-01-844400)及有关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水法》《中华人民**国河道管理条例》及**省实施相关水法规办法,****水利局意见,对该方案提出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该建设方案
拟建工程位于**县境内,涡河河道桩号K95+927处,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桥梁轴线的法线与河道主槽水流交角0°。
建设内容:桥梁全长438.5m(含两侧桥台),桥跨布置采用5-32m(引桥,简支T梁)+1-128m(主桥,钢桁架)+4-32m(引桥,简支T梁);主桥桥墩采用双线圆端型实体结构,桥台采用双线T型结构,桩基础,简支梁桩基础桩径1.0m,钢桁架桩基础桩径1.25m;主墩矩形承台尺寸18.3m×9.1m×3.0m,采用18根桩径1.25m的桩基础;引桥采用圆端型实体桥墩,T型桥台。跨堤桥墩与左岸临水侧、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8.0m、10.5m,与右岸临水侧、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6.8m、4.5m。
二、完善工程取土、弃土方案,弃土场不得设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三、断面补偿、岸坡防护、堤防恢复、局部防渗等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水利局审核后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四、拟建桥梁建设及运行若涉及生态环境、自然**、铁路运行管理等部门,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采取补救措施。
五、工程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许可的其它设施。河道内桥墩等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其它工程如跨汛期,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指挥部门及相关河道管理单位备案。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严禁损毁损坏水利工程设施。汛期及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
六、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施工安排、防洪影响处理专项****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涉及防洪、行洪安全部位的****水利局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
七、拟建项目占用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性质不变。
八、工程完工后,通知我局、****水利局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水利局备案。
九、如因水利规划与防洪要求发生变化,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应无条件服从。
十、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未开工建设,本意见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重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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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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