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22-08-19
****受****委托,对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分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分包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预算金额:第一标段:221.59万元, 第二标段:91.58万元, 第三标段:214.02万元,第四标段:104.84万元
最高限价:第一标段:221.59万元, 第二标段:91.58万元, 第三标段:214.02万元,第四标段:104.84万元
采购需求: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备煤、熄焦土建工程建筑部分劳务分包;备煤、熄焦工程装饰装修、防腐保温等专业分包。(第一标段: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备煤土建工程建筑部分劳务分包;第二标段: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熄焦土建工程建筑部分劳务分包;第三标段: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备煤工程装饰装修、防腐保温等专业分包;第四标段:酒钢宏兴本部1#、2#焦炉优化升级改造工程—熄焦工程装饰装修、防腐保温等专业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
(2****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拟)。
(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列入名****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页截图,有以上行为的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二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企业施工劳务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承诺劳务用工满足规定的合法从业年龄(即男工为18-55周岁,女工18-55周岁),劳务单位进场前须为劳务人员体检、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
(3)具有近3年(2019年至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第三、四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防腐保温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必须承诺劳务用工满足规定的合法从业年龄(即男工为18-55周岁,女工18-55周岁),劳务单位进场前须为劳务人员体检、购买意外伤害险等(投标文件中须附承诺);
(3)具有近3年(2019年至今)与本招标项目类似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依据;
资格审查的内容若有一项未提供或达不到检查标准,将导致其不具备投标资格,且不允许供应商在开标后进行修改、补充。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8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小区南巷96-2
3、报名时携带资料及要求
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或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证等相关资料准备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若申请人提供的是“三证合一”登记证则不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代码证;
2. 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现场获取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 8月29日 9 时 20 分,地点:**市恒基美居A区5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2年8月23日。
六、信息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发布(http://www.****.cn)
七、疫情防控要求
(1)对中高风险区来嘉人员一律凭**省健康出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查验合格、体温正常后,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2)对低风险地区(除国家已明确列出的中高风险地区,其他未列出地区均为低风险地区)来嘉人员,一律凭**省健康出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一周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查验合格、体温正常后,方可参与招投标活动。
(3)请各投标人随时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提前做好相关措施。
(4)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投标人可以自行委托在嘉人员为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开标当天,投标企业只能委派一人参加。
(5)参与招投标工作时应全程做好自身防护措施(保持人与人之间1.5米以上安全距离、戴口罩、勤洗手、不随地吐痰、吸烟等)。
(6)凡有瞒报、漏报自身健康状况,逃避疫情防控措施等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市**区园林街道安乐街
邮 编:114001
联系人:刘晓峰
电 话:138****902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小区南巷96-2
邮 编:735100
联系人: 李 强
电 话:(0937) ****795 189****9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