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材料加工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8月19日,****在**市灵**组织召开《****防火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由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检测单位和3位专家组成验收组(名单附后),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位于**省**市灵**北洼乡党家庄村,厂址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4°28′14.540″,北纬38°21′3.561″。项目建成后可实现防火材料10800吨。
2、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2022年3月委托****编制了《****防火材料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该项目环评报告于2022年5月16****行政审批局的批复,审批文号:灵行审环许批[2022]19号。
3、投资情况: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实际总投资2%。
4、验收范围:****防火材料加工项目全部建设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核实,项目施工建设过程中,建设内容发生变化,主要变化为:
环评文件中水泥筒仓废气经仓顶自带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实际建设中水泥筒仓废气同工艺废气经同一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同一根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经现场调查,除上述内容外,企业其他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批复文件一致。以上变动属于治理设施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配料、提升及混合机进出料废气(颗粒物)采取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水泥筒仓废气同工艺废气经同一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同一根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2、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盥洗废水,用于厂区泼洒抑尘,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来降低噪声。
4、固体废物: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生产产生的除尘灰收集后回用;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及处置。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检测期间,生产设施正常运转,生产负荷100%。
1、废气:检测期间,排气筒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1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7-2020)表2中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废水不外排。
3、噪声:检测期间,项目厂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生产过程**材料废包装物集中收集后外售;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除尘灰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润滑油及废润滑油桶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5、污染物排放总量:根据验收检测结果,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现场检查和检测报告,项目各污染源均达标排放,达到了验收执行标准,对周边环境空气、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轻。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保“三同时”制度,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和验收监测结果,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该项目可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建议
1、加强环保设施日常管理与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根据各类处理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更换或维修,确保治理效果。
2、环保设备出现故障或维修检修时,建设单位应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并合理安排生产,杜绝非正常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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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