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洪水影响评价审批 | |
****水务局 | 生成日期:2022-07-29 | |
**审批〔2022〕70号 | 有效性: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关于**高新区师姑墩南支路(候店路—鸡鸣山路)建设工程项目跨小西河桥梁建设方案的批复 | 失效时间:暂无 | |
**高新****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高新区师姑墩南支路(候店路—鸡鸣山路)建设工程项目跨小西河桥梁建设方案的函》及附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高新区师姑墩南支路(候店路—鸡鸣山路)建设工程项目跨小西河桥梁建设方案。拟建师姑墩南支路为东西走向,西起侯店路,**鸡鸣山路,于桩号0+ 49.70处采用桥梁跨越小西河。拟****中心线正交,采用2×20m 预应力混凝土简支T梁桥,桥梁全长46.04m。桥墩采用桩柱式桥墩,钻孔灌注桩基础。桥台采用桩基接盖梁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桥梁梁底最低高程为42.51m(吴淞高程)。
二、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竣工交付使用。拟建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如果产生影响的,你单位应承担处理相应纠纷等责任。
三、你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期,河道内施工不得安排在汛期进行,汛期前应及时清除河道内的施工器材、弃土、围堰等阻水设施,修复受损岸坡等水利工程设施,确保防洪安全。
四、根据水法规规定,该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应无条件服从河道管理、防洪抢险和河道治理的需要。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承担相应河段的维修、防汛等任务,同时****发展局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影响防洪等问题,应及时纠正。你单位应及时制定施工度汛方案,并报相应的河道管理单位和****。
六、工程施工方案等文****发展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工程施工放样时,你单位****发展局派员检查、验线。工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现场,****发展局参加涉河工程专项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启用。
六、本批复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核准,本批复自行失效,需延续有效期的,建设单位应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提出延续申请。工程建设过程中涉河建设方案有较大变更的,应按规定重新办理许可手续。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