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02日 09:30(**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本次采购主要为倾斜相机2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技术及商务需求部分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交付并安装完毕。
本项目(否)接受(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略):标项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不得参与承接购买服务。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略)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略)
方式:供应商登录(略)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02日 09:30(**时间)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略)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略)09:30 (**时间)
地点(网址):(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已分别于(略)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略)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略)
1)《**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略)(略)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磋商文件之日或者邀请函期限届满之日(邀请函期限届满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邀请函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略),以书面形(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略)后(略)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略)〔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政府采购鼓励节能、环保产品。
3、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略)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响应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 :(略)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并与其他磋商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将(略)。
(5)不良(略):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略)
4、在线电子响应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略)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磋商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2)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电子投标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略)《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参与在线投标时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400-881-7190。
(3)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4)供应商应当在(略),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略)。
(5)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响应文件”的上传递交后,还可以(建议以EMS(略),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响应文件”。备份响应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6)对于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无法按时解密的情况,如供应商已递交(略),则以备份响应文件为依据,否则视为响应文(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响应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仅递交备份响应文件的,投标无效。
备注:供应商可通过**省“电子交易/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提前进行专题学习,熟悉操作,避免影响采购活动(https://(略)cn/luban/e-biding)。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略)
名 称:(略)
地 址:**市古墩路701号**广场A座1205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略)
地 址:(略)
传 真:/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373.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