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概况:
受****的委托,****就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潜在投标人应在**市**区软件大道21****集团C座1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9月15日15点30分(**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下载(1)项目名称: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
(3)预算金额:282万元人民币
(4)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万元人民币)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01 | ●01-1 | 吹扫捕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台 | 163 | 接受 |
01-2 | 全自动固相萃取仪 | 1台 | 70 | 不接受 | |
01-3 | pH测定主机及耐酸碱电极 | 1套 | 1.5 | 接受 | |
01-4 | 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仪 | 1台 | 44.5 | 接受 | |
01-5 | BOD测定主机及电极 | 1套 | 3 | 接受 |
备注:本项目只有1个包,投标人必须对上述清单中所有品目标的进行投标。
上表中加注“●”符号的设备为核心产品。
(5)合同履行期限:以签订合同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者企业单位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企业编制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但必须在营业执照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项目接受产品经销商投标;投标产品如果为进口货物的,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授权书(复印件);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下载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
(1)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购买文本文件或电子版本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请注明招标编号。
(3)地点:**市**区软件大道21****集团C座110室。
(4)时间:2022年8月25日至2022年8月31日,每天上午9点00分至11点30分,下午13点30分至17点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联系人:李雪(标务助理)联系电话:025-****5928;邮箱:lixue@sumex.****.cn
(6)购买采购文件款汇款地址:
开户名:****
开户行:工商银行**白下支行
账 号:430********00888895
五、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9月15日**时间15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市**区软件大道21****集团C座1楼103/105(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六、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9月15日**时间15时30分
开标地点:**市**区软件大道21****集团C座1楼103/105(开标室)
评标地点:**市**区软件大道21****集团C座1楼(评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
联系地址:**市**区虎踞路175号
联 系 人:朱国锋
联系电话:025-****6983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地址:**市**区软件大道21****集团C座110室
联 系 人:祝东昊(标务员)、李雪(标务助理)
联系电话:025-****5724、025-****5928
邮政编码:2100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易栋(项目负责人),卫彦君(业务助理)
联系电话:025-****6455、025-****4406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从采购代理机构处合法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2)本招标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87号》、《财库〔2020〕46号令》、《财库〔2017〕141号》、《财库〔2014〕68号》、《苏财购〔2020〕52号》、《财库〔2004〕185号令》(节能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