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2022年08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2年08月26日
****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 **** ),根据采购工作组评审结果,经采购人确认,现将成交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评审情况
序号 | 标包名称 | 成交候选人排序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最终报价(元) |
1 | 法律顾问服务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 | 160000.00 |
2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事务所 | 138000.00 | |
3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事务所 | 136000.00 |
二、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项目公示在《中国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n/)上发布。
三、监督投诉渠道和方式
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异议应当符合以下有效性条件,请异议人严格参照执行:
(一)异议文件有效性条件
1、报价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异议的报价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报价人。
3、异议人必须有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和理由。
4、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并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质疑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质疑本人签名,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5、异议材料不齐全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应当告知异议人限期补正,无法告知异议人或者异议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异议。
(二)异议不受理的情形
1、不按采购文件规定渠道提交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2、超过异议、投诉提出时效的(以收到异议书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3、异议涉及的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提供的资料为匿名提出的,缺乏异议提出人的真实名称、有效联系方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的。
5、涉及采购活动的,如异议提出人不是报价人,或未能提供与本次报价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其他利害关系人。
6、异议人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7、****管理部门、单位已作出处理决定,并且异议提出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8、涉及采购评审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9、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的,或者异议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
五、监督部门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党建人事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71-****0217
监督投诉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00-17:30。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递交地址:**市**区**路与****中心写字楼A幢20层
联系电话:0871-****3893
上述联系方式为****指定的联系方式,其他联系方式所作出的任何行为、承诺等均与我司无关,我司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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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