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丹口镇边溪村三组组道硬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 | | 城发改审字〔2022〕50号 关于丹口镇边溪村三组组道硬化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县****委员会: 报来《关于丹口镇边溪村三组组道硬化工程立项申请报告》《丹口镇边溪村三组组道硬化工程实施方案》及县领导意见等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村居交通基础条件,方便村民出行。同意你单位在丹口镇边溪村三组实施丹口镇边溪村三组组道硬化工程,项目代码:****,并原则同意该工程实施方案。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道路全长1.6千米,路床整形5259.91平方米, 铺建15厘米厚级配碎石5259.91平方米和22厘米厚C30混凝土5259.91平方米。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10万元;资金来源于《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批涉农整合资**村**项目计划的通知》(城财联〔2022〕4号)下达资金中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限:本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五、该项目设计、施工、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 六、项目建设、电器、暖通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在项目实施中,进一步优化实施方案。请根据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开展施工建设。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和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向任何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八、请每月10日前通过“**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http://www.****.cn/home)如实填报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基本信息。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实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九、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 2022年7月5日 一审:谢东辉 二审:陈艳霞 三审:王章志 抄送: 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统计局、 ****运输局、县乡村**局、****政府。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