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喀什地区岳普(略)标段工程总承包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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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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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822082200024002)已由(略)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援疆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债,其他,招标人为岳普湖县供销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略)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略)
2.项目规模: 新建交易棚57000平方米,结算大厅、管理用房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略),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略)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岳普湖县泰岳农副产品综合批发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第二标段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新建结算大厅、管理用房及配套相关附属设施。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等全面负责。
三、(略)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单位须(略)(含)以上资质;设计资质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略)。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1、工(略):投标人拟(略)(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略),但自记录(略)5 年的。2、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3、拟派 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略)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项目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4、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 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 送手续;5、财务要求:近 3 年(指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财务要求);6、其他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相关注 册执业资格。其他相关人员登录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略)gov.cn/dataservice/index)可查询注 册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人员;7、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gov.cn/xinyongfuwu/?navPage=4) 查询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全国建筑市场 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查询未被列入“黑名单”及“失信联合惩戒记录” 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8、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须具 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者[综合类资质综合资质乙级]资质。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 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参加联合体项目的投标的不 得超过 2 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项目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2年08月24日到 2022年09月13日
(略)/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略)
2.递交方法:(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方式:(略)
3.开标地点:(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模式确定中标人。2、具体内容及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3、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土地增减挂资金、援疆资金、扶贫资金、债券资金、财政自筹等多种方式筹措解决。4、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它相关的澄清说明、 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 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监督部门:岳普湖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略)
八、(略)
招 标 人:岳普湖县供销社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永信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岳普湖县 |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明宇广场写字楼519室 |
联 系 人:曹公利 | 联 系 人:武爱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略)@qq.com |
2022年(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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