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略),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不具有独立承(略),必须由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总公司授权,其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荣誉、业绩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对分支机构有效)。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略), 提供(略)。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1月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至少(略))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略):参照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略),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枪弹库室提档升级改造工程(安防建设及第三方检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日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略)(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略)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必须具有**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非**省企业提供**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格备案证。提供**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非**省企业提供(略)
(4)如以联合体形(略),提交联合体的《联合体共同磋商协议书》(非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本项(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8月24日 至 2022年08月31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略)网
方式:(略)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5日 15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略)(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9月05日 15时00分00秒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投标客户端(本项目为远程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略)。
七、(略)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略)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略)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略)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略)(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2022年0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