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公资采2022950号】平顶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新区医院设备补充购置项目(专科设备)项目(眼科中心一批)-招标[采购]公告-第一标段
项目概况 ****新区医院设备补充购置项目(专科****中心一批)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 | ||||||||||||||||
2、项目名称:****新区医院设备补充购置项目(专科****中心一批)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8,230,000.00元 | ||||||||||||||||
最高限价:****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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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 采购数量、规格、目标:详见附件1 5.2 招标范围:****新区医院设备补充购置项目(专科****中心一批)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内外服务、与货物相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它伴随服务等; 5.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4 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日历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实施工作,使设备进入良好运行阶段); 5.5 交货地点:****新院区; 5.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 5.7 验收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及采购人验收标准。 |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 ||||||||||||||||
9、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无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投标货物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等相关标准,并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相关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为进口产品,需同时提供制造商或总经销商的授权; 3.2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经销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非医疗器械可不提供);(如为计量设备,须提供国家型式批准证书)。 3.3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投标单位为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注册后的相关证明材料。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2年08月25日 至 2022年09月1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公共**交易平台(**省**市)》 | ||||||||||||||||
3.方式:投标人应在《**公共**交易平台(**省**市)》直接获取招标文件。具体操作请查看以下链接:链接地址:http://www.****.com/fwzn/11020.jhtml;办理CA证书:http://www.****.com/tzgg/10814.****.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1)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不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开标前应仔细阅读****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操作流程》。(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2年09月15日09时00分(**时间) | ||||||||||||||||
2.地点:本项目实行在线“不见面”开标,投标人远程在线解密投标文件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采****政府采购政策 1.1对小微企业的报****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1.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范围内,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3落实豫财办【2020】33号文要求; 2.各投标人如有异议可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行政监督部门在线提出质疑(异议)、投诉。该公告已同步至“****交易中心微信公众号”,可通过公众号中的服务栏目进行查阅”。 3.监督单位:****政府****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726417G 联系电话:0375-****596 4.申请人资格要求(每包均适用) 5.其他内容详见附件2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
地址:**市新**未来路 | ||||||||||||||||
联系人:窦先生 | ||||||||||||||||
联系方式:0375-****081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 | ||||||||||||||||
地址:**省**市**路与红****中心2107室 | ||||||||||||||||
联系人:杨先生 田女士 | ||||||||||||||||
联系方式:150****9595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杨先生 田女士 | ||||||||||||||||
联系方式:150****9595 |
附件下载: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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