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型水闸水毁重建项目第II标段(北陈王闸)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2年8月24日****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 **县中型水闸水毁重建项目第II标段(北陈王闸)施工 | 交易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代理 | **** | 评标日期 | 2022年8月24日 | |||||||||
监督单位 | ****水利局 | 交易类型 | 工程类 | |||||||||
公示时间 | 2022.8.25至2022.8.29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
质量目标 | 合格 | 工期 | 210日历天 | |||||||||
建设地点 | **县境内 | 建筑面积(㎡) | / | |||||||||
结构层数 | / | 控制价 | ****2815.02元 | |||||||||
中标范围和内容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 中标价 | ****7076.75元 | |||||||||
公示媒体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市县一体化公共**交易平台》 | |||||||||||
推荐中标人排名 | 投标报价(元) | 建造师 | 建造师注 册编号 | 其他评分 标准 | 施工组织 设计评分 标准 | 价格得分 | 总分 | 排名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河 南 博 荣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7076.75 | 杨广俊 | 豫241****44377 | 17.23 | 42.14 | 29.75 | 89.12 | 1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公司 |
****2105.72
| 黄威威 | 豫241****34587 | 16.90 | 40.73 | 28.86 | 86.49 | 2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集团有限公司 | ****0125.84 | 李成威 | 豫241****87242 | 16.61 | 39.64 | 29.11 | 85.36 | 3 | |||
河 南 博 荣 建 筑 工 程 有 限 公 司 | 三证合一代码:****1600MA44G72P1Q | |||||||||||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综合部分 | 认证体系 | 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 | ||||||||||
信用等级 | 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级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业绩:1、****水库 2020 年溢洪道水毁修复工程;2、**市 2020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水库移民村机井及配套工程、****水库移民村太阳能路灯工程);3、**县宜沟镇石庙南水北调总干渠临时用地恢复期补助费项目二次;4、**县 2020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资金)项目 I 标段; | |||||||||||
******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914********8712321 | |||||||||||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综合部分 | 认证体系 | 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 | ||||||||||
信用等级 | 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级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业绩:1、**县天然渠(南范庄桥+原封县)治理工程及监理项目三标段;2、**县引水调水工程二标段;3、**市生态水系建设工程 PPP 项目一标段伊洛河清淤工程标段; 4、**县西支流水生态修复工程二期施工十七标段; | |||||||||||
****集团有限公司 | 三证合一代码:914********7852870 | |||||||||||
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
综合部分 | 认证体系 | 具有有效的ISO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证书 | ||||||||||
信用等级 | 具有企业信用等级AAA级 |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工程情况 | 业绩:1、**县 2019 年南黄楼灌区节水改造项目;2、**县琵琶寺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施工;3、**县韩董庄灌区危桥改造及渠道维修养护项目; |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政通路中段
联系人:吕磊
联系电话:0372-****71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岳庙街与精中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 系 人:毛东杨
电 话:187****3819
监督部门:****水利局
监督部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617560A
联系人:程海涛
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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