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25 14:(略)
**新芜经(略)(凤鸣路-旗塘路)路面大中修(略)
一、项目编号:WHZQ(略)(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略)号)
二、项目名称:**新芜经济开发区中兴一路、中兴二路(凤鸣(略))路面大中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省**市湾沚区六郎镇易太大道西侧易太中学商住
楼01幢13室
成交金额:(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新芜经济开发区中兴一路、中兴二路(凤鸣路-旗塘路)路面大中修工程 施工范围: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和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工期:(略) 项目负责人:(略)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略) |
五、谈判小组名单:(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略)
2、无效响应供应商情况:(略)
3、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网址:http://(略)gov.cn),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网址:http://(略)gov.cn)。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略)
联系方式:(略)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省**市鸠江区官陡街道皖江财富广场A3座3层302A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十、附件
1.被推荐供应商名单
2.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