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09月06日 14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略)):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1-1 | 其他建(略) | (略)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851,310.00 | (略)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略))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略)(财库[2020]46号);《(略)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略)采〔2022〕5号)。(2)绿色发展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略);《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略))。 (3)《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4)支持创新等政府采购政策。 (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关于运(略)(财库〔2021〕19 号)
3.本项目的特定(略):
合同包1((略))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或2021年度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或基本账户信息),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出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7)供应商应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8)拟派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略)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时间: (略)每天上午 09:00:00至 12:00:00,下午 14:00:00至 17:0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 (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2年09月06日 14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 2022年09月06日 14时00分00秒(**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凡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原色鲜章、节假日除外);(2)请响应单位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略)cn/)注册登记加入**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2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