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东庐中学信息化整体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时代上城1栋29楼(高区3号电梯厅进入)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略)
1.2项目名称:(略)
1.3项目预算金额:(略)
1.4最高限价:21.18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1.5采购需求:东庐中学信息化整体提升项目,其他要求详见第四章 采购需求;
1.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供货及安装、调试、运行及验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略)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略))的规定,以上涉及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详见磋商文件第六章),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投标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证明材料的,须在中标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三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略)
(3)被相关监(略)
(4)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略)。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略),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落实(略):(如属于专门面向(略),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略)。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4)本项目为非(略),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在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4)供应商未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
2.5本项目不接受(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略)(高区3号电梯厅进入)
3.3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材料至现场,审核通过后获取纸质盖章版磋商文件:(1)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略),原件备查);(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文件制作费:(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略)4点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略)(高区3号电梯厅进入)
五、开启
5.1时间:2022年9月5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南京市建邺区云(略)(高区(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信用体系:
根据《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陆“信用南京”((略)gov.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略)gov.cn)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申请网上注册的,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登陆“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网站,点击“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图标,在弹出(略),点击“新用户注册”;
(2)在“新用户注册”界面,供应商自行设(略),如实填写“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表”,根据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上传相关资料,并进行信用(略),提交注册申请;系统审核后,供应商(略)。
(3)注册成功后,供应商(略),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在线打印其“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4)“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件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加以密封,并在封套上注明(略),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略);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7.2集中考察现(略):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各供应商可在获取采购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踏勘现场。请各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7.3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审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7.4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5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次核心产品:(略)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略)
8.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东庐初级中学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天街时代上城1栋29楼
联系方式:(略)
8.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