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舒大街改造工程(111线)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项目于2022年08月25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呼舒大街改造工程(111线)二期建设项目
招标编号:**** 号
(二)项目批准文号:右中发改审字【2022】29号
(三)建设单位:****
(四)招标代理机构:****
(五)开标时间:2022年08月25日
二、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9189.66 元
第二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6470.79 元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投标报价:****5732.49 元
三、评标基本情况
****一中标候选人评标基本情况
1、第一中标候选人业绩、奖励:
企业业绩 | ||||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类型 | 颁发时间 | 得分 |
1 | **市污泥处理一期工程 | 企业获得市政工程质量奖项 | 2019.****.20 | 1.7分 |
2 | ****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企业获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工地称号 | 2019.****.16 | 1.8分 |
3 | 乌****处理厂提标改造工9449.515584 万元面积958.36平方米 | 企业竣工市政工程工程量 | 无 | 4.5分 |
4 | 公司及项目部的生产、安全、质检等组织机构健全的 | 公司及项目部的生产、安全、质检等组织机构健全的 | 无 | 0.5分 |
小计 | 8.5分 | |||
投标项目经理业绩 | ||||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类型 | 颁发时间 | 得分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小计 | 无 | |||
总计 | 8.5分 |
2、工期:731日历天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项目负责人:余水清(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蒙 215****29586)
5、信用情况:良好
6、惩罚情况:无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第二中标候选人业绩、奖励:
企业业绩 | ||||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类型 | 颁发时间 | 得分 |
1 | 公司及项目部的生产、安全、质检等组织机构健全的 | 公司及项目部的生产、安全、质检等组织机构健全的 | 无 | 0.5分 |
小计 | 0.5分 | |||
投标项目经理业绩 | ||||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类型 | 颁发时间 | 得分 |
小计 | 无 | |||
总计 | 0.5分 |
2、工期:731日历天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项目负责人:常惠娟(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豫141********24658)
5、信用情况:良好
6、惩罚情况:无
(三)第三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1、第三中标候选人业绩、奖励:
企业业绩 | ||||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类型 | 颁发时间 | 得分 |
1 | 公司及项目部的生产、安全、质检等组织机构健全的 | 公司及项目部的生产、安全、质检等组织机构健全的 | 无 | 0.5分 |
小计 | 0.5分 | |||
投标项目经理业绩 | ||||
序号 | 获奖项目名称 | 获奖类型 | 颁发时间 | 得分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小计 | 无 | |||
总计 | 0.5分 |
工期:731日历天
3、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4、项目负责人:张敏(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豫141********20612)
5、信用情况:良好
6、惩罚情况:无
(四)否决投标人投标的原因及依据:
序号 | 投标人 | 原因 | 备注 |
1 | ******公司 |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 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 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暂列金计日工、 税金是9%,清单是0 | 无 |
2 | ******公司 | 在形式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响 应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不符合评标办 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 暂列金单位是工日,清单中是元 | 无 |
(五)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六)公示日期:2022年08月25日——2022年08月28日
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佟玉
电 话:0482-****27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地 址:****市
联 系 人:李博
联系电话:152****3243
行政主管部门名称:科****建设局
投诉地址:科****建设局403室
投诉电话:0482-****113
公示期内,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的相关规定,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