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600MB****356K/202207-00214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发布机构: | ****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关于《****金刚石辅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 文号: | |
发文日期: | 2022-07-29 | 发布日期: | 2022-07-29 |
谯环表〔2022〕61号
关于《****金刚石辅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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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金刚石辅件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项目位于**市**区魏岗镇亳柘路88号,利用现有空置厂房扩建生产车间2000平方米,新增金刚石辅件生产线,购置粉碎机、拌料机、砸管机、冲床、粉碎机、烘箱等相关生产设备以及环保设施,并配套污水处理环保设施、道路、绿化、变配电、给排水等。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叶腊石300万块、加热片600万片、堵头600万个的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5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根据亳****信息化局关于该项目备案表(项目代码:****)等相关文件,项目的实施具有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从环境保护角度,具有可行性。
二、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要求,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厂区平面布局和作业时间,****设备厂区采取消声、隔音等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二)运营期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工作,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叶蜡石生产中破碎、筛分、混料磨削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至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加热片生产中拌料、造粒、粉碎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堵头生产中拌料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滤筒除尘器处理至15米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要求。
(三)运营期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完善厂区雨污分流管网。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四)运营期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及时收集清运处理;废包装袋、废包装桶、废钢板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及废液压油桶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改清单中相关要求规范现有危废暂存间,集中收集,规范存放,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乱丢乱放。尽可能实现**化利用,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五)在生产过程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环保设施要定期检查、维护,以确保运行正常。强化环境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报告表所列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满足环境风险风险管理要求。
(六)积极做好公众参与工作,认真听取和吸纳社会各界对建设和营运过程中的反馈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三、应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及时组织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前办理排污许可手续。
五、本批复下达之日起有效期为五年,如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需向我局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分局
2022年7月26日
抄送:**市生态****支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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