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板栗国际交易中心冷库项目施工二标段的说明澄清
各位投标人:
经我(略),针对**板栗国际交易中心冷库项目施工二标段项目招标文件中条款作以下澄清:
一、原文件里合同专用条款第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1、土建施工(含加固、改造等项工作)完成后,经发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60%;
2、安装工程(含消防、通风、电气及设备安装等工程)完成后,经发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略)
3、(略)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全部移交甲方(含所有钥匙)后付至总合同额的80%;
4、结算审计完毕付至结算价款的97%;
5、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满两年后支付结算价款的1.5%,防水、节能保温质保5年,质保期满无质(略)(质保金无息)。
6、发包人每次付款时,承包人须同时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的正式合规等额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到97%时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项目所在地税务部门开具的正式全额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改为:
1、付款方式为按每月进度付款,经发包方、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成工程量的75%;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档案资料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预验收并交付甲方、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全部移交甲方(含所有钥匙)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0%;
3、结算审计完毕付至结算价款的97%;
4、结算价款的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满两(略).5%,防水、节能保温质保5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结清余款(质保金无息)。
5、发包人每次付款时,承包人须提供税务部门的正式合规等额工程类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项目当地预缴税款。
二、原文件里合同专用条款第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仅限钢材、混凝土价格出现波动时进行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略),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3种方式:(略)
(2)其他(略):
基准价:材料价依据《**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2022年6月份钢材、混凝土信息价。
当期价:钢材价格为《兰格钢铁网 》施工当期**市工地采购价;
混凝土价(略)。
调整方式:当期价超出基准价±3%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
更改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略):钢筋、混凝土、人工费价格出现波动时进行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3种方式:(略)
(2)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基准价:材料价依据《**市工程建设造价信息》2022年6月份钢筋、混凝土的信息价,人工费以当(略)。
当期价:钢筋、混凝土价(略),人工费以项目施工当期当地的政策性文件为准。
调整方式:当期价超出基准价±3%时,超出部分据实调整。
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日期修改为:(略)
关于**板(略)
原文件里合同专用条款第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仅限钢材、混凝土价格出现波动时进行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对合同价(略):
更改为: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钢筋、混凝土、人工费价格出现波动时进行调整。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 种方式(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