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委托****为采购代理机构,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资金已落实。按采购人系统内部管理规定,已具备公开简易程序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项目编号:****。
本项目概算为14.4万元。采购内容为:中秋月饼采购。分三个标项,标项一:苏式月饼9000筒;标项二:麻饼9000筒;标项三:广式月饼,9000份;交货时间:2022年9月9日前。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现将资格条件要求等公告如下:
1.响应人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满足本项目需求的生产或销售的企业。
1.2****监狱系统任处级以上领导和在本监任科级以上领导的直系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实际控制或担任股东或有关联交易、依托关系的企业。
1.3本项目谢绝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
1.4在采购人处无经公示的不良行为信用记录或有不良行为信用记录已过处罚暂停期的。
2.采购文件的获取
2.1响应人自行在“**市公共**交易网-其他交易”中,该采购公告下方下载采购文件,并制作响应文件参与采购。费用300元/份,在开标现场缴纳。
2.2到**市柯**艺苑路292号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为300元/份(人民币),售后不退。
3.响应文件的递交
3.1 响应人递交文件的响应截止时间为2022年 9 月 2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市柯**艺苑路292号。
4.交易保证金
4.1响应人可在2022年 9 月 1 日16时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三个标项都参与的交纳2800元整(其中标项一:700元;标项二: 900元;标项三:1200元),确保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入账。交纳时请注明:(监狱服刑人员中秋月饼采购标项一或标项二或标项三或标项一二三)。保证金交纳方名称必须和响应人名称一致,否则保证金视同未交纳。交纳后及时至采购人财务科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交纳金额不足或出具交纳收据信息不符合采购要求的,其响应文件可以不予接收。支付方式:转账(不接受现金和保函);收款单位(户名):****;开户银行:农行**十里丰支行;银行帐号:197********000160;联系人:蓝先生,联系电话0570-****358。
为方便响应人,交易保证金也可交至采购代理单位账户,采购代理单位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花园****分理处;开户账号:201********3189。(保证金缴纳后请及时换取收据,评审时将收据带至现场核查。)
5.联系方式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塔山 地址:**省**市柯**艺苑路292号。
联系人:程女士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0570-****206 电 话:0570-****902 187****2068/158****9278
6.该公告同时发采购人内网,**市公共**交易网http://www.****.com,****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公共**交易”(http://www.****.cn/)
7.特别提醒:由于疫情原因,每家响应人只可派一位授权代表送达采购文件,进入采购人开标会议室,并佩戴好口罩。为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拟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于2022年 9 月 1日 16 时前将本人的身份信息(身份证、驾驶证或户口本均可)、绿码截屏、14天轨迹截屏提交给采购代理单位,提交后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开标现场将会核对身份、测量体温。信息提交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189****5863。因响应人授权代表未能按要求递交疫情防控相关信息而导致响应人不能按时送达响应文件的后果由响应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