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宁县太阳梁乡特色经果林及庭院经济配套滴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太阳梁乡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2021年中宁县太阳梁乡特色经果林及庭院经济配套滴灌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许可的报告》(太阳梁政发〔2022〕7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2021年中宁县太阳梁乡特色经果林及庭院经济(略)方案,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项目概况
2021年中宁县太阳梁乡特色经果林及庭院经济配套滴灌工程位于中宁县太阳梁乡,属于新建项目。(略)中宁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中宁发改审发〔(略)对该项目初步设计予以批复。建设规模为滴灌4309亩,具体建设内容为:①新建北湖村和兴源村9.6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沉砂池1座及U80引水渠1355米;②德胜村维修7万立方米蓄水池1座;③新海和南塘村管道改造工程及北湖、新海、德盛、南塘、白马梁村配套灌溉管网工程、新建泵房3座。项目由水源工程区、管道工程区和取土场区组成。
(略)万元,项目已于2021年9月开工建设,2022年4月底建成。实际工期4个月((略)年3月为冬歇期)。
二、项目建设总体要求
(一)同意主体工(略)。
(二)同意本阶段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 29.7公顷。
(三)同意水土(略)。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西北黄土高原区一级标准,水土流失防治目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3%、土壤流失控制比0.8、渣土防护率92%、表土保护率90%,林草植被(略)。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及分区防治措施。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
(七)同意水土保持投资概算编制依据和方法。同意水土保持方案总投资41.46万元,其中工程措施15.16万元,植物措施3.19万元,临时(略).73万元,独立费用18.18万元中: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技术服务费3.0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0.18万元,基本(略).21万元)。
三、你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略),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略),尤其是施工(略),要安排有序,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在工程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及时布设临时防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本项目建设地点(略),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
四、(略)
你单位要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本项目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及时组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并严格履行验收、公开、报备程序,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中宁县水务局
2022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