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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略)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 挂牌出让公告
永自然规告字 [20 22 ] 14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略)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略)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块位置 | 规划用途 | 宗地面积 | 规划设计条件 | 出让年限(年) | 起始价 | 保证金 | 备注 | ||||
平方米 | 亩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1 | (略) | **县东壮村南 | 住宅 | 831.25 | 1.25 | 1.6-2.0 | ≤25 % | ≥35 % | ≤50米,或不高于18层。 | 70 | 307 | 153.5 | |
2 | 20(略) | **县东壮村南 | 住宅 | (略) | 86.79 | 1.6-2.0 | ≤25 % | ≥35 % | ≤50米,或不高于18层。 | 70 | 21349 | (略)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上述 地块的配套非经营性公共设施须按照《**县关于加强基层社区非经营性公共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进行规划、建设、移交, 居住社区项目要按照中共**县委组织部、中共**县委政法委、**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落实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党群服务中心规模,公示内容以挂牌出让文件中所示内容为准,具体用途等规划设计条件以(略)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略)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在本次公告之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签订《出让合同》后,不按合同约定交纳土地出让价款的;
2.被监管系统通报的有税收违法行为的;
3.不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的;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略)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略)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到**县公共**交易中心四楼业务受理部领取挂牌出让文件。领取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企业单位领取挂牌文件需要携带营业执照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自然人领取挂牌文件需要携带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挂牌文件所携带资料原件均需复印,所有复印材料需提供两份均加盖公章)。
注 :挂牌出让文件获取人与竞买资格申请人必须一致。
五、申请人可于 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到**县公共**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支付竞买保证金到账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23:59。报名申请材料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23:59,24时后不再接受提交的申请报名材料及任何材料补充。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略)将在 20 22 年 9 月 26 日 23:59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定于 20 22 年 9 月 18 日上午 9 时至 20 22 年 9 月 27 日上午 1 0 时在**县公共**交易中心举行。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 . 出让宗地面积以政府最终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为准。
3 . 本次挂牌不允许口头报名和邮寄材料。
4 . 竞买人可自行到拟出让地块现场踏勘,出让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5 .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将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报名竞买人,并在相关媒体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6 . 本次挂牌公告在中国土地市场网( (略)com )、**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http://(略)gov.cn/hbggfwpt/)及**日报上公开发布。
7 . 竞买人须执《竞买资格确认书》参加挂牌出让活动。
8 . 出让宗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电力线、通信线、地下隐藏物、埋藏物、地下管网等均由受(略)。
9 . (略)拥有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八、(略)
出让人:(略)
挂牌服务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 (略)
联系人:(略)
邮 箱: (略)
(略)
二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