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疏附工贸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维修项目(公租房维修、暖气二网维修
施工许可证详情
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编号:(略) 根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第八条规定,经审查,本建筑工程符合施工条件,准予施工。 特此发证。 签发机关 :(略) 发证日期:(略)
建设单位疏附(略)(园区)管理委员会 工程名称2020年疏附工贸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维护维修项目(公租房维修、暖气二网维修) 建设地址喀什疏附县 建设规模25000平方米 合同工期2020-05-30 至 2020-07-18合同价格 200 万元 参建单位
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 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张建伟 施工单位 新疆宝磊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负责人 阿力木江﹒艾尔肯 监理单位 广州市房实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总监理工程师 洪思源 工程总承包单位 新疆宝磊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阿力木江﹒艾尔肯 备注: 一、本证放置施工现场,作为准予施工的凭证。 二、未经发证机关许可,本证的各项内容不得变更。 三、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对本证进行查验。 四、本证自发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应予施工,逾期应办理延期手续,不办理延期或延期 次数、时间超过法定时间的,本证自行废止。 五、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 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 六、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 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七、凡未取得本证擅自施工的属违法建设,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规定予 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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