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 |
****分局 | 生成日期:2022-08-25 | |
有效性: | 有效 | |
有效 | 废止时间:暂无 | |
【环评拟审批意见公示】关于《家居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 失效时间:暂无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家居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
项目名称: | 家居生产加工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庐****工业园汲桥路52号4#厂房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
项目概况: | 该项目位于安**市庐****工业园汲桥路52号4#厂房。该项目购置设备,建设喷漆房、打磨室等,建设成品木质家具生产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500m2,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一年排放一次,依托****公司****处理站处理后排放;本项目新增2套水帘系统,设置在1#面漆喷漆房和2#面漆喷漆房内,通过厂区自建沉淀池,水循环使用,一年排放一次,生活污水依托****公司雨污管网、化粪池,生活污水接入市政管网,最****处理厂2.丝印、喷漆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5)处理后,最后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5;底漆喷漆房内采用干式喷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过过滤棉吸附,由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1;1#面漆喷漆房内采用湿法喷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过水帘+过滤棉吸附,由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TA002)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2;2#面漆喷漆房内采用湿法喷涂,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过水帘+过滤棉吸附,由二级活性炭处理装置(TA003)处理后,由1根15米高排气筒进行高空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3;各剪切工位、打磨室由集气罩收集后,汇总通过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由一根15米高排气筒进行排放排气筒编号为DA004。。3.设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4本项目依托原项目已有危废间,位于玻璃生产车间内西侧,经扩建后占地面积增加至15m2,对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暂存。 |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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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相关文件: | ||
陈述申辩及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陈述申辩及听证。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办理部门: | ******分局 | 联系电话: | 0551-****9328 |
传真: |
| 通讯地址: | **省**市**区北二环与大房郢****服务中心投资建设类综合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