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2021年防沙治沙示范建设项目-植物措施(包三)四次招标项目的潜****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9月19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2021年防沙治沙示范建设项目-植物措施(包三)四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614563
最高限价(元):614563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县2021年防沙治沙示范建设项目-植物措施(包三)四次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61456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附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与业主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投标人具有经年审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的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本单位法人近三个月(2022年6月至2022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公司按实际缴纳提供);
(3)投标企业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事务所出具2020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1****公司****银行出具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4)投****机关出具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以填发****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企业,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存在下述条件中的任意一项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信用中国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
2)“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投标人需将以上网站页面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查询并打印),开标现场网上复查,查询结果如与投标人提供截图内容不一致的以现场复查内容为准;
(6****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企业须出具行政部门颁发的《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种类包含本项目采购的内容)或在有效期内的《草种经营许可证》或《草种生产许可证》;(开标****草原局官网业务系统(http://124.****.86:8080/sso/xkcx.html)许可证查询确认,查询未果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8月29日至2022年09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cn/)
方式:在符合该公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在开标时带原件进行资格复查。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县行****交易中心(**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开标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县行****交易中心(**县经济新区昌盛路)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经济新区
联系方式:0903-****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地****园区****社区京通大道153号众慕建材市场12栋3楼9号
联系方式:0903-****6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志强
电 话:0903-****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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