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区(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提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二次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2021年**自治区(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提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二次招标)已由**市农业农村局以昌市农复【202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2021年**自治区(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光伏提水节水灌溉试点工程(二次招标)。
2.1.2建设地点:(略)
2.1.3 建设规模:建建设光伏(略),配套建设光伏发电、泵房、机井、蓄水池、输水管道、喷灌等相关设施设备。投资规模约492.54万元。
2.1.4 计划工期:(略)
2.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该项目法人及法人代表与**县2021(略)施工、试运行总承包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试运行时间3年以上,并按要求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略),须具备水利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合格(略)。
3.1.2人员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略),并须具有有效(略)(B类证)且未担(略)
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3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无亏损,需提供((略)度的由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报表报告(不含附注),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
3.1.4业绩要求:(略)
3.1.5根据藏水建[(略)件要求,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
3.2项目不接受联(略)。
3.3 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时30分至(略)8时30分前往**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http://(略)gov.cn/)关注项目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略)。
5.(略)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年09月14日10时30分,地点为**市公共**交易中心;纸质版与电子版需同时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之前提交至相应的平台及地点。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企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开(略)
5.3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
5.4开标时投标单位(略)或身份信息不符按废标处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自治区公共**交易平台》、《**市公共(略)
7.(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