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XJ-202****60102-1 采购人(全称): **** (甲方)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国民法典》。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询价 (2)项目名称: ****警务人员服****监狱企业) (3)采购计划编号: ****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金额为:¥638612.50 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叁万捌仟陆佰壹拾贰元伍角整。包括但不限于量体服务费、材料费、机器设备使用费、交通费、餐饮费、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包装费、验收费、退换货费用、售后费用、税费、合理利润及行政规费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3.1 履行期限: (1)履行期限: 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按约定时间为甲方人员进行量体。 2、乙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合同产品并交付给甲方验收合格。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1、乙方应将选定的面料、服装样品款式送甲方确认后方可生产。 2、合同产品生产完后由乙方负责产品到验收指定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并且乙方承担合同产品在验收指定地点的保管,直至合同产品验收合格,若在验收合格之前损毁、灭失等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4.结算方式 7f2730b67d314d17a****73909a659****8612.5 4.1 资金支付方式: 4.2 收款账户: 工商银行井湾子支行(****:190********04656417)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606681.9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1930.6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政府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单之日起正常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6.1质量标准 (1)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必须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 2)所选用的面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或优等品的要求,无起纱、走线、次货现象出现。 3)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一等品或优等品的要求,经多次洗涤不褪色,不起毛、不起泡起皱,不变形;配件不易脱落、纽扣不褪色、拉链顺滑、扣眼平整、不留线头。 (2)量体服务要求 在甲方约定的时间里,免费负责为甲方提供上门一对一量衣服务,为甲方员工量体裁衣和统计型号,按实际量取的尺寸制作。如甲方的员工因特殊原因未能在指定时间内及时到场参加量体,则甲方有权为其另行安排量体时间。上述补充量体的时间及地点由甲方提前1到2天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安排量体师在规定的时间前往甲方所指定的地点完成补充量体工作。由于乙方量体不准确等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产品包装 单件包装,每一包装箱外贴详细装箱单,箱内需另附同样内容装箱单作为发放服装名单,同时再准备一份总单作为核对用途。每件衣服均要缝部门、姓名及尺码等标签,方便发放和日后洗涤分辨。由于包装或标签不符合要求,部门名称错误、姓名错误、部门与姓名不匹配等,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进行更换,全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由于包装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的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 6.2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合格交由使用单位之日起30日内,如发现不合体、有瑕疵等质量问题,乙方免费负责调换,并在4个小时内调换到位。质量保质期内,涉及调换、售后、运输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 (3)合同产品质保期为一年,自产品验收合格并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免费维修或更换。并且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费用。 (4)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1****财政局《****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本项目采用一般程序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生产本合同货物所需主要面料的采购供货合同工及质量检测合格报告。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验收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若乙方提供的产品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返工期限不超过7天,返工率不超过5%,超出5%部分按每件贰佰元扣除款项,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验收时检测费及检验消耗费用等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甲方属于保密的内容,乙方应进行保密,若因乙方原因泄密,则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合同总价款30%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还应赔偿甲方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10%(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在乙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甲方以欠付金额为基数按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照甲方的要求及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货物及验收合格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1%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且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总价款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乙方所交合同产品的型号、规格、质量、材质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样衣、国家标准、行业准则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进行更换,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乙方拒绝更换或更换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则甲方拒收合同产品,乙方无权收取合同款项,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若乙方连续更换3次提供的产品皆验收不合格或拒绝更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 乙方应当亲自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 乙方履行其他义务不符合甲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并按【3000 】元/次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乙方拒绝整改或无法整改或逾期整改或逾期完成合同义务达【 3 】次以上或服务不达标达【 3 】次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不再支付,且甲方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总价款3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补足。 乙方除应当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为维权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函费、执行费、鉴定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生效 11.其他条款 1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陆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合同载明的地址系接收文件、函告、通知、法律文件以及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判决书、裁定书、开庭通知、举证通知等)的合法途径,一方向上述地址送达,专人送达的,签收之日为送**,邮寄送达的,邮寄三日后即视为送达(非通知方原因导致的拒收、拒签、退件、第三方代收均视为送达);一方地址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不发生地址变更的法律后果。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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