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基本情况:项目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243万元。在(略)厂区内,利用原有车间二空置区域建设年产20000吨水性丙烯酸乳液、6000吨汽车漆用高固体份丙烯酸树脂(清漆)的生产装置,在仓库西侧**一个135平方米的废弃物专用库。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书。
公示情况:2022年8月5 日至2022年8月18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2#车间生产工艺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经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略)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略))等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 本项目主要为设备、车间清洗废水、废气处理废水废水、生活污水等,进入厂内现有污水站预处理,废水预处理达接管标准后,其水质、水量均在**市滨江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可接纳范围内,不会对其集中处理设施构成冲击,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开发区滨江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尾水可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略)表1一级A标准。
3、噪声 本项目新增主要噪声源为高速搅拌分散机、搅拌釜、各类抽料泵、砂磨机等机械设备,通过采取外购低噪声设备、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厂区绿化隔离等措施,可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根据预测结果,在项目噪声源影响下,厂界昼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液焚烧残渣、焚烧炉除尘灰渣、过滤残渣(含硅藻土)、废活性炭、废包装袋、树脂过(略)环卫部门卫生填埋处理。本项目各(略),不产生二次污染,处置过程将符合环保要求。本项目**一座135m2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9号)规范建设,具备防风、防晒、防雨、防渗等条件,固废分类装袋或装桶,以防暂存期间被吹散、蒸发或随雨水淋失,确保符合固废暂存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略).2-1995)有关规定设置环保标志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略)。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略)至(略)
联系电话及传真:(略)
地址:**(略),市行政审批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略),自公(略)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